一、参保缴费
学生参加太原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,由学校组织,参保登记以学籍为主、以班级为单位统一办理参保登记缴费等相关手续,校医院建立学生医疗保险电子信息档案。每年9月开始办理次年参保登记缴费,次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可享受医保待遇。医疗保险缴费标准,按照太原市政府规定执行。
二、门诊待遇
参保学生在医院门诊就医时需出示医保电子凭证,所发生的检查费、药品费和治疗费等享受大学生门诊统筹待遇即时结算。
就医 类别 |
机构等级 |
居民医保 |
起付线 |
报销比例 |
门诊 统筹 |
一类收费(三级医院) |
80/次 |
45% |
二类收费(二级医院) |
0 |
55% |
三类收费(基层医院) |
0 |
60%(家庭医生签约参保居民65%) |
支付限额 |
300元/人/年 |
门诊 慢特病 |
定额(36种) |
0 |
乙类项目按政策规定执行先行自付,70%(按月设定支付限额) |
非定额(10种) |
0 |
70%(尿毒症透析75%除外) |
支付限额 |
统筹支付额度计入基本医疗年度支付总额(7万元) |
门诊特药 |
首批6种特药 |
0 |
70% |
其他特药(289种) |
0 |
60% |
支付限额 |
统筹支付额度计入基本医疗年度支付总额(7万元) |
居民 “两病” |
糖尿病、高血压 |
0 |
乙类先行自付5%,报销比例60% |
支付限额 |
年度最高支付限额:高血压260元,I型糖尿病480元,其他糖尿病360元,同时患者高血压和糖尿病的分别计算。统筹支付额度不计入基本医疗年度支付总额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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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、住院待遇
太原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住院统筹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7万元,大病保险资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40万元,最高支付限额为47万元。
医疗 机构 |
三类收费标准 (二级乙等及其以下) |
二类收费标准 (三级乙等及二级甲等) |
一类收费标准 (三级甲等) |
县级 |
省、市级 |
省、市级 |
起付标准 |
100元 |
400元 |
500元 |
1000元 |
支付比例 |
85% |
75% |
70% |
60% |
起付线:一个自然年度内,首次住院全额支付起付线,二次以后住院起付线减半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