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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生参加太原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宣传

时间:2026-04-08 16:56:37  作者:

一、参保缴费

学生参加太原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,由学校组织,参保登记以学籍为主、以班级为单位统一办理参保登记缴费等相关手续,校医院建立学生医疗保险电子信息档案。每年9月开始办理次年参保登记缴费,次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可享受医保待遇。医疗保险缴费标准,按照太原市政府规定执行。

二、门诊待遇

参保学生在医院门诊就医时需出示医保电子凭证,所发生的检查费、药品费和治疗费等享受大学生门诊统筹待遇即时结算。

就医

类别

机构等级

居民医保

起付线

报销比例

门诊

统筹

一类收费(三级医院)

80/次

45%

二类收费(二级医院)

0

55%

三类收费(基层医院)

0

60%(家庭医生签约参保居民65%)

支付限额

300元/人/年

门诊

慢特病

定额(36种)

0

乙类项目按政策规定执行先行自付,70%(按月设定支付限额)

非定额(10种)

0

70%(尿毒症透析75%除外)

支付限额

统筹支付额度计入基本医疗年度支付总额(7万元)

门诊特药

首批6种特药

0

70%

其他特药(289种)

0

60%

支付限额

统筹支付额度计入基本医疗年度支付总额(7万元)

居民

“两病”

糖尿病、高血压

0

乙类先行自付5%,报销比例60%

支付限额

年度最高支付限额:高血压260元,I型糖尿病480元,其他糖尿病360元,同时患者高血压和糖尿病的分别计算。统筹支付额度不计入基本医疗年度支付总额。






三、住院待遇

太原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住院统筹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7万元,大病保险资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40万元,最高支付限额为47万元。

医疗

机构

三类收费标准

(二级乙等及其以下)

二类收费标准

(三级乙等及二级甲等)

一类收费标准

(三级甲等)

县级

省、市级

省、市级

起付标准

100元

400元

500元

1000元

支付比例

85%

75%

70%

60%

起付线:一个自然年度内,首次住院全额支付起付线,二次以后住院起付线减半。